南墙

不撞南墙不回头

为私贪者腐,为公贪者廉?

本文作者: • 归属栏目: 范否专栏 • 发表时间:2010年六月30日

林一是漳州最年轻的县公安局长之一。东南沿海赌博成风,积弊已久,各种号称专项整治的行动无一能伤之毫厘。一个个把“孩子不赌就长不大”奉为金科的村庄像伤疤一样,烙在林一所辖的县级市。

去年,这个自谦“手下虽有1000民警但能为我所用者不过一二”的公安局长对这些村子动了真格。5个月之内,无论大小,他把所有聚赌的村庄打了一遍,几个主要团伙悉数落网。

我给他写了一篇文章,歌功颂德。写完了我安慰自己,这是难得的好警察。

赌博是这样一种行为,赌资多了,当庄家了,那是刑事犯罪,没收赌资再进去蹲一段;赌资少了,关上几天,等家人拿来几倍于赌资的罚款再放了,那是治安案件。这刑事和治安案件之间,全凭公安们把握。我举个例子,你是专案组的先锋,冲进聚赌的窝点揪住一个庄家,你问他是希望你把它手上的赌资往你兜里揣点,还是愿意自己死死抱着那些钱等着拿验钞机来点,呵呵,不要你主动,他自然会塞给你,也绝不是光为了贿赂你,只是正好这时候的钱,你喜欢,他怕。

再反过来问你,如果你是林一,你是愿意房价高涨的时候多建几个监狱来关刑事犯,还是愿意多收一些罚款来盖办公楼?

所以赌博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东西,所以屡禁不止,所以永远都有人被抓被放又被抓又被放。十赌九输,那是每一个赌徒的当然,输了的9局里有1局让开赌场的赚了,还有8场输给了公安。真是活该,嫖了你再抓你非法卖淫。

我不是想谈赌博,我想说说那些赌资和罚款。当我把你举到刚才那个例子里的时候,你是最幸福的。你只是一个小警察,你要么大义凛然为了拯救一个在犯罪边缘的人而往怀里塞了一叠,成全了他可以用更多的钱来买一个自由,他喜欢,你喜欢,领导更喜欢;要么大公无私抓了一个罪犯回来吃公粮。我说你幸福是因为,这个选择太好做。

我其实要说的是林一。我给他歌功颂德了,而且发自内心地生出感佩之情。但不久后他告诉我他们局马上就要盖楼了,底下那个宣传科长跟着自豪地应和,“林局来半年,就整了一个新楼。”

我再说细一点,其实是关于赌资和罚款的区别。你这个小警察偷偷藏了那叠,和林一这个大公安光明正大地收来的罚款,一个用来养家糊口吃喝嫖赌,一个用来盖高楼发年终奖,哪个高尚?

摊开来讲,你是贪污你该死,而林一是那个宣传科长嘴里的自豪,他要受到那999个他认不成气候的警察的膜拜。

漳州另一个县的公安局长蔡二,一个区的检察长吴三,也都受到了一样的褒扬。赌博只是一个例子,制度残疾的国度,公共资源是怎么捞也捞不尽的油水。

贪腐可耻,这句话不仅你我心里这么想,他们中的很多人也一样。但他们耻笑的是那些贪腐者的不够高明。我要说的就是这部分比像你一样把钱揣兜里的警察更高明的警察法官检察官局长所长主任处长厅长省长部长总书记。

林一不贪。但林一可以在装潢高档的办公室里吹最高级的空调喝最昂贵的茶,可以用计划的高额招待费接待写稿的记者,可以配车配司机,可以住高档宾馆叫高档服务。没有一块钱是需要他自己掏的。换做林一是个高明的贪者,新办公楼是那些罚款的去处也正好是你来钱的路。

我们老揪着那些在派系斗争中倒下的死老虎不放,实际上活着的那些能拔出更多的毛。我们老指着那些往自己口袋里装钱的傻子骂,实际上那些把钱装在公家的口袋里自己管钥匙的人更应该提防。

你记不记得一个笑话:男的对女的说,不管钱、车子、房子,我的一切都是你的。女的甚喜。男的补上一句:你是我的。

这种自信显得那样光明正大,以致于我们更应该将他们放在放大镜下,从最晃眼的地方去找黑点。

那么林一不贪,是否为廉?

(林一蔡二吴三确有其人,文中化名)

2010.7.1 三坊七巷





已有2条评论 »

  1. 官分三种,收钱不做事, 收钱做事, 不收钱做事的。 这个做事特指的是他们份内的公事。 林一至多算一个收钱做事的,而且这种“收”还非是私下的那种, 地方上上缴财政的罚款都会有一定比例的返还,这一方面刺激了基层执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容易造成滥罚滥抓现象。而在地方上,警察权的畸大也使得理论上的监督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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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现在这个社会是需要改革,但并不容易,最可怜的其实是那些最淳朴的底层人民,国家结构决定的,例如省长一级的在本省,是没人能管的,国家领导人的家人差不多也成了国家机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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