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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南墙 &#187; 行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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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不撞南墙不回头</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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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栈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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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31 Jan 2010 07:30:05 +0000</pubDate>
		<dc:creator>邱靖</dc:creator>
				<category><![CDATA[邱靖专栏]]></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category><![CDATA[权利]]></category>
		<category><![CDATA[栈道]]></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动]]></category>
		<category><![CDATA[选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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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就像栈道，会有人修，会有人烧，会有人隔岸观火，会有人逡巡畏缩，会有人等吃现成的。只是各自的选择种下的因，各自承受日后的业报。]]></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卢安克说得好，“理解。”</p>
<p>那些戾气和抱怨的存在，霎时间都成了一种客观存在。学会理解这种存在，但不必给自己徒增新的戾气和抱怨。</p>
<p>就如同面对高峡急流，人人皆欲离蜀，却抱怨旁人不去修栈道，却不见自己身体力行。对于那些随处可见的“理所当然的句式”，我开始一目十行。</p>
<p>对于一个具体的事情，需要定位好自己的角色。要么全程、全面地跟踪到底；如若做不到护航，那么便从旁策应；要么取其中一个自己能够承担的阶段或方面；要么为这个事情寻找一个切实可以托付的人。若不然，大可不必徒然在原地抱怨某些角色没有人承担，因你与袖手亦无甚分别。学会理解之外，就是“做好自己的事情”。</p>
<p>记得过去医生和教师这两个职业都曾被当作白衣天使和辛勤园丁敬仰，现在却沦为普通的岗位了。若称谓前头不打上类似于“支教”这种标签，仿佛也难以提气。</p>
<p>而现在，我由衷地意识到在这个国度有两个职业多么不容易。黑白混淆、阴阳失调的世界里，需要这两个职业去还原黑白、和谐阴阳。记者揭黑，律师辩白。记者把隐藏于“白昼”之中的黑幕掀起，让世人瞧个真切；或是在黑夜中寻找那些给人以希望的闪光点，让人们守候黎明。而律师则须把深陷于黑沼的真相打捞出来，在各种漩涡和暗流中决不沉溺。只是，这两个本该秉持客观理性的职业，却在这个国度被迫承担了更多本不该属于他们的角色。“各打五十大板”本是记者的金科，倾向性本是大忌；“有奶便是娘”本是律师的玉律，忠于当事人才是天职。可以用道德谴责违背良知的人和事，却不该用道德去绑架天职。</p>
<p>我不得不承认，不论是记者队伍还是律师队伍都是良莠不齐，为虎作伥者大有人在。现在，我能理解并接受他们的沉默，万马齐喑中的一马亦不配有指责其他马的道德制高点。我甚至能理解同流合污者，但不会宽恕；只有真正的受害者才有权宽恕。如若我亦是造孽者的一份子，又什么权利去宽恕那自己也有一份罪的孽呢？就如同我从不曾在街道办或市辖区作为选民选举过人大代表，亦不曾去竞选，法律和程序尚且保留了些许渠道的权利我都不曾认真行使。还去片面的释放戾气抱怨司法不公？立法时我参与了吗？你我既早已在事实上默许了“被代表”，又何必在此间辱骂云云？这便是，人在做，天在看；人不做，天也在看。</p>
<p>即便积重难返，亦可从权，至少暗渡陈仓还是容易懂的。而那些依旧闪光的，我会倍加珍惜。</p>
<p>就像栈道，会有人修，会有人烧，会有人隔岸观火，会有人逡巡畏缩，会有人等吃现成的。只是各自的选择种下的因，各自承受日后的业报。至于徒然的悔恨，大可不必，只要此时明了什么是选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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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是廈大一刺頭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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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30 Jul 2009 11:58:56 +0000</pubDate>
		<dc:creator>陳堃</dc:creator>
				<category><![CDATA[陳堃专栏]]></category>
		<category><![CDATA[刺头]]></category>
		<category><![CDATA[厦大]]></category>
		<category><![CDATA[批评]]></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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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做了很多人無法做的事，當然也逃避了很多份内之事。時時自省，時時認識自己，對我来説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有時是艰難和痛苦的。這種時候，總會罵自己是個想太多卻不動手的人。但實際上我是動手的，並且似虖還很勤動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不知為何我也竟然忙碌起来了。</p>
<p>六月底，終於確定了我與法語的關係——這本該在三四年之前就確定的關係——也就開始了新一段的生活，我在廈大最後一年的生活。列出的學習計劃填滿了這不足一年的每一天，簡直就要回到高中了。沒辦法，所謂「自作孽不可活」，自己惹出的麻煩就自己来收場吧。</p>
<p>有那麽一段日子，我很悲觀地認為，我在廈大四年似虖什麽事都沒做！後来理智地想一想，也沒有那麽惨嘛：我做了很多人無法做的事，當然也逃避了很多份内之事。時時自省，時時認識自己，對我来説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甚至有時是艰難和痛苦的。這種時候，總會罵自己是個想太多卻不動手的人。但實際上我是動手的，並且似虖還很勤動手。</p>
<p>「南墙」的誕生，卽是我近期以来参與動手最得意、最喜歡、最關注的！如果我也算是「畢業生」的話，我認為「南墙」是一份很厚重的畢業獻禮。</p>
<p>下文寫於二〇〇九年六月廿八日，後又於七月間增補若干内容，今與諸君分享討論，以期學習且進步！</p>
<p>二〇〇九年裡，我腦中總會時不時冒出一些關於廈門大學的「陽謀」：</p>
<p><strong>為什麽是陽謀，而非陰謀？</strong><strong> </strong></p>
<p>首先，這幾件事都可以正大光明地説出来，沒有什麽見不得人。其次，這些事要做成，應該有牢固的羣衆基礎，也就是必須讓最廣大的廈大師生瞭解。第三，如果作為當事一方的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知道了這些陽謀，也完全無妨！所以它們是陽謀。</p>
<p><strong>一、建南大會堂沒有成文的管理規則</strong><strong> </strong></p>
<p>建南大會堂建成於一九五四年，主要由李光前先生捐建。是一個可以容納四千多人規模的大型會堂。無論從其外部形象還是功能来講，都堪稱廈門大學的標志性建築。但就是這樣一處建築，至今仍然沒有正式、成文的管理規則。沒有任何正式的規則性文件可以説明：什麽人、什麽團體、什麽活動可以或不可以申請建南大會堂……</p>
<p>目前，建南大會堂由中共廈門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管理。上次<a href="http://qienkuen.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04.html">李开复演講門票事件的調查過程</a>（需翻墙）中，我瞭解到建南大會堂沒有正式、成文管理規則的事實。這不禁讓我想起錢穆説過：「中國一向似虖看重的不成文法，往往遇到最大關節，反而沒有嚴格明白的規定。」（據「中國歴代政治得失」）</p>
<p>此陽謀最終的希望是：使建南大會堂的申請、使用都有章可循，並眞正按章辦事。我還天眞地希望，在制訂建南大會堂的管理辦法時，學校可以多方征求意見，而不是某些部門自己關起門来寫成的。</p>
<p>題外話：為了避開宗教色彩，陳嘉庚先生認為不應該用「大禮堂」之名，因而稱為「大會堂」。因為捐建者李光前先生祖籍福建南安，取其縮寫卽是「建南」。（據「廈門大學校史第八輯」）</p>
<p><strong>二、校園内車輌限速並沒有落實</strong><strong></strong></p>
<p>校園裡突然多了很多人行道和車道的標記，也挂起了限速20碼的警示牌，但好像並沒有落實，我用自己的經歴和所見事實来説明。</p>
<p>限速20碼的警示牌只在很少的地方出現，我只在大南門和西校門的入口看到，其它地方沒看到（歡迎補充）。在本部的幾個重要三叉路口——勤業餐廳路口、三家村路口、魯迅雕像往化工廠校門的路口——都沒看到限速警示牌。</p>
<p>走在校園裡，無論是白天出行高峰期還是晚上行人稀疏時，我好幾次差點被路過車輌撞到。如果學校眞正重視師生的人身安全，就應該將校園交通安全從理論落實。在所有應該限速的路段懸挂限速警示牌，並通過一定的手段監督路況。好讓<a href="http://www.qienkuen.org/2008/01/03/traffic-accident-of-xmu-by-military-vehicle/">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的悲劇</a>（需翻墙）不再發生。</p>
<p>此陽謀的最終希望是：有同學或者老師以理智的行動推進此事，因為校園交通安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誰知道，下一個被<a href="http://www.infzm.com/content/28397">70碼</a>的不會是你？！</p>
<p><strong>三、學生公寓失竊，學校後勤、物業和保安也應該負責</strong><strong></strong></p>
<p>幾虖每周都能聴到某某宿舍樓又丢電腦的消息，同學們也對這類消息逐漸麻木，好在這麻木不影響我們行動。學生公寓失竊「處理」結果多是不了了之……經過查證，與學生公寓失竊相關的部門至少有後勤集團<a href="http://hqjt.xmu.edu.cn/org.asp?id=6">學生公寓與環境服務中心</a>、學校保衛科、<a href="http://hqjt.xmu.edu.cn/org.asp?id=14">後勤服務有限公司</a>等。</p>
<p>此陽謀的最終希望是：有同學以理智、合法的行動推進此事，責成學生公寓相關管理部門完善管理規章制度，並在學生公寓失竊後做出相應的賠償，而不是坐視不管。</p>
<p><strong>四、學生餐廳的食品衛生應該公開、透明</strong><strong></strong></p>
<p>不知有多少人在學校餐廳吃出各種亂七八糟東西来了，也無數次地向後勤集團反映。但至今卻仍然沒有眞正將餐廳的食品衛生公開化和透明化。</p>
<p>作為學生餐廳的消費者，各位同學和老師有權利也有義務推進學生餐廳食品衛生的公開化與透明化。       </p>
<p>以陽謀的形式把這些事寫出来，是希望學校所謂領導們能夠主動解决。如果所謂領導們不願意主動解决問題，學生們就只能動用自己的法定權利了，那時所謂領導們不一定再那麽主動。無論哪種途徑，我最終就是希望看到這些問題解决了，那就夠了。——這也是陽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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